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浙江省教育厅等12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》(浙教规〔2020〕7号)等精神,我局开展了2022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工作。经检查核验,共评定年检合格单位7所、基本单位4所、不合格单位1所,现将结果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平教职〔2023〕302号关于公布2022年度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年检结果的通知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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